大事!跨境电商平台须报税,卖家收入、身份信息均须上报

2025年07月02日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涉税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2025年第15号),首次以公告形式明确规定:无论平台设在境内还是境外,只要为中国卖家提供服务,或向中国用户开展交易撮合活动,都必须依法报送涉税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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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告内容,跨境电商平台如亚马逊、沃尔玛、eBay、Temu、TikTok Shop 等主流平台在内,都将纳入此次涉税信息报送范围。


01

境外平台报送义务主体划分: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简称境外)互联网平台企业在境内设立运营主体的,由依法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境内企业报送涉税信息;


②在境内设立的运营主体均未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由为境外互联网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提供商家入驻、店铺运营、营销推广等服务的境内运营主体报送涉税信息;


③在境内未设立运营主体的,由境外互联网平台企业指定境内代理人报送。


02

境外平台涉税信息的报送内容:


在具体报什么、怎么报的问题上,公告声明平台需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身份信息和收入信息。


1、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身份信息


(1)已取得登记证照的平台内经营者的名称(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地址、店铺(用户)名称、店铺(用户)唯一标识码、专业服务机构标识、联系方式等信息;


专业服务机构,是指通过互联网平台为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从事网络交易活动提供策划、运营、经纪、培训以及其他服务的专门机构。


(2)未取得登记证照的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国家或地区、地址、店铺(用户)名称、店铺(用户)唯一标识码、联系方式等信息。


2、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收入信息


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填报《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收入信息报送表》,报送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上季度的下列收入信息:


  • 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收入,包括收入总额、退款金额、收入净额等;


  • 从事其他网络交易活动取得的收入;


  • 交易(订单)数量。


03

涉税信息的报送时间和方式:


1、报送时间


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自从事互联网经营业务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30日内报送。


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于季度终了的次月内报送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身份信息、上季度的收入信息。


2、《规定》施行后的首次报送


①《规定》施行前已经从事互联网经营业务的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于2025年7月1日至30日期间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互联网平台企业的基本信息。


②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于2025年10月1日至31日期间首次报送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


04

未按规定报送、提供涉税信息的处理:


互联网平台企业未按照规定报送、提供涉税信息的,税务机关依据《规定》第十条进行处理,并将相关情形按规定纳入纳税缴费信用评价管理;一个年度内2次以上未按照规定报送或者提供涉税信息的,税务机关可以向社会公示。